追討訟費|疑虛報資料申請法援 「康橋之家」張健華遭入稟追討訟費
撰文: 梁錦麟
發布時間: 2024/07/31 15:21
最後更新: 2024/07/31 17:16
被指性侵女院友的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,疑於與康橋之家母公司的民事案件中申請法援時,沒有披露真實財務狀況,法援署曾撤銷張健華之申請,律政司昨入稟區域法院,向張健華追討所有法援署替其支付的訟費兼利息。
原告律政司;答辯人張健華。
入稟狀指,張健華於2016年5月23日申請法援,以擱置案件HCA1677/2014中的禁制令,張於同年10月獲批法援證書,惟法援署其後發現張健華沒有披露其真實財務狀況,並作出失實陳述或提供虛假資料,最終於2018年8月17日撤銷張健華之申請。
原告現按《法律援助規例》第9條,向張健華追討所有法援署替其支付的訟費兼利息;入稟狀未有列明詳細金額。
資料顯示,張健華曾於2014年8月被警方拘捕,其後被控與院舍的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,其後經營康橋之家的智友集團有限公司召開股東大會,以大比數撤除張健華的公司董事身份及全部職權。智友其後申請禁制令,要求禁止張健華等進入康橋之家。
女院友早前入稟區域法院向張健華、康橋之家及智友索償,最終於2024年3月獲賠119萬元,當中張須賠償約83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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